【本報訊】大律師梁思豪取得聲稱可矯正歪斜體格的「體雕師」專業資格後,向大律師公會申請從事該副業,但公會以該副業與大律師工作有牴觸而拒絕。該大律師提司法覆核,指公會專業守則違憲。法庭昨判他勝訴,指守則規定大律師要得公會批准才能做副業,違反《基本法》保障的選擇職業自由,法官形容有關規定是家長式作風。
記者:黃幗慧
入行當大律師10年的申請人梁思豪(46歲)昨接受訪問時指,認同法官對大律師公會的評論。梁認為公會對外表現是重視民主自由及人權,對內則諸多限制,持雙重標準。據梁了解,有大律師確有「秘撈」,但法庭昨下判詞後,他們便可光明正大向其他人派副業卡片。梁不排除公會可能會上訴,但認為上訴會拖延一至兩年才能有最終判決,結果影響大律師從事副業收入。
大律師公會專業守則第23段,禁止大律師從事其他損害公會聲譽的職業,守則列出可從事的職業及副業,但事前要得公會批准。香港是唯一一個仍保留此限制的地方。
療法有豐胸功能
梁於去年3月完成國際自然療法學院的體雕學專業證書課程,後向公會申請以體雕師做副業,兩日後公會回覆拒絕申請,但只簡單說明該副業與大律師工作有牴觸。
法官林雲浩在判詞指,從公會就本案的回覆顯示,公會審批副業是否與大律師工作有牴觸時,會考慮道德及傳統,也會考慮有沒有利用大律師身份從事副業,但這些因素都沒有在守則內列明。究竟甚麼副業可做、甚麼不可,守則都沒清楚說明。法官批評公會要求大律師要肯定想從事的副業與守則沒牴觸,並不合理,又認為要求每個大律師從事副業前都要得公會同意,是家長式作風。法官裁定守則違憲,而公會拒絕梁申請,亦沒給予充份解釋,故推翻公會拒絕梁申請副業的決定。
根據國際自然療法學院網頁,「體雕學」是自然療法的一種,可憑簡易技巧矯正歪斜體格,亦有豐胸功能。公會曾在庭上解釋,若公會批准申請,會被視為認同冒犯女性的按摩服務。
案件編號:HCAL6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