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壞細路」七宗罪(執業律師 任建峰) - 任建峰

「教壞細路」七宗罪
(執業律師 任建峰) - 任建峰

一年前,被某些人視為「教壞細路」的運動揭幕。我不覺得這場令香港人覺醒的運動有教壞細路。但這一年來又的確有一些教壞細路的事,而排第一的就非港大聘任副校長風波莫屬。以下是政府、校委及其支持者的七宗罪。
第一宗罪:講大話
左報多次抹黑陳文敏,又說他是公民黨員、又說他做法律學院院長時做得不好。這件事教我們的小朋友,只要你不喜歡一個人,就可以編造無數的謊言去陷害他。
第二宗罪:陰濕
縱使有消息指梁振英及其支持者多次向校委會施壓、要求他們不要委任陳文敏為副校長,有關人士起初都不承認。到後來實在太多「消息人士」確認事件,某些梁振英親信才以「社交場合」、「交換意見」等藉口去解釋他們向校委會成員施壓。這些人士的所作所為教我們的小孩,凡事都應該陰濕地以「嗞嗞噚」、「篤背脊」方式處理。而如果被老師或父母發現,小孩就大可以說「傾吓偈啫嘛」來把成年人耍開。
第三宗罪:違反《基本法》
政府十分喜歡向大家說,「一切源於《基本法》」。既然如此,為何政府人士違反《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條,在港大聘請副校長的獨立過程中肆意干預院校自主?而既然政府都如此違反《基本法》,在學校通識或公民教育科學《基本法》的學生又怎會嚴肅對待《基本法》?
第四宗罪:靠惡
在七月的校委會會議後,校委會成員盧寵茂就他的跌倒作出嚴重指控。校委會成員李國章能夠輕鬆、傲慢地對示威者冷笑,但竟然仍兇惡地說自己被文革式批鬥。前中大校長劉遵義更說學生被寵壞,要求他們被判坐牢。這些惡言的目的,就是要公眾忘記他們自己怎樣欣然接受院校受到當權者的政治干預。小朋友,原來這個世界不需要講理由,只要指控夠辣、夠惡就可以橫行無忌!
第五宗罪:無賴
官媒一方面說陳文敏應退出、不成為副校長候選人,因為他不應戀棧高位。但另一方面,李國章又說如果陳文敏只是為了「制度」而不退出,陳就其實不是真的想做副校長,所以應該退下來。當大家見到這些有權有勢、有頭有面的媒體、人士去這樣處理事件,就不禁會想,如果要我們的孩子「上位」,他們是否就一定要無賴,用盡歪理去取勝?
第六宗罪:不包容
當權派時常說,社會應該多一點包容。但他們講一套、做一套,竟然因為陳文敏對事情的看法與當權派不同,就要批鬥他,阻撓他的工作,以求達到唯我獨尊的效果。換句話說,當權派以港大副校長任命事件表示,其實我們應該教小朋友一切都不要包容,在操場上一定要徹底排斥所有不合流的小朋友,把整個操場霸佔來用。
第七宗罪:奉承比努力緊要
在獅子山下,我相信不少人都聽過父母說、又或者自己都試過對兒女說:「在香港,只要你努力、夠拼搏、有能力,就會有出人頭地的一天!」今次,港大經過一個全球性的獨立聘請過程,一致推薦一個正正是經過多年努力在法律界、本地及國際學術界甚至社會上受到敬仰的賢能之士榮升為副校長。但當權派竟然褻瀆這份香港精神,施政治壓力要求港大不聘請這位賢士為副校長。面對這樣的劣行,我們應該怎樣解釋給小孩?難道我們應該對他們說:「以後,努力不要緊,最緊要是懂得巴結老師、及父母是有權有勢的同學。」
雖然當權派在處理港大副校風波犯了七宗罪、教壞細路,但要改過仍然為時未晚。我們時常對小孩說,做錯不要緊,最重要是知錯及改過、不要繼續錯下去。下星期,港大校委會就陳文敏的任命會有個了斷。但願他們能展示甚麼是回頭是岸、改過自新。作為一位香港人、作為一位五歲小孩的父親,我靜待港大校委會的決定。
註:以上只代表筆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他所屬律師行的意見。

任建峰
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