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將在今年底正式運作的競爭事務委員會其中一項目標是對付合謀定價及圍標,因合謀行為難於搜證,須靠「二五仔」舉報及頂證。競委會將制訂政策,第一個主動向競委會舉報合謀行為的參與者,可免被罰款,以鼓勵告密及增加合謀行為被揭發的風險。
競委會昨發表《為從事合謀行為之業務實體而設的寬待政策》 的草擬稿,諮詢公眾1個月。政策適用於合謀定價、編配市場、限制產量及圍標4項反競爭的合謀行為。由於合謀行為都是秘密策劃及實施,難以偵察,世界各地競爭事務當局都是用寬待告密者方式打擊合謀團夥。
首名舉報者擬獲寬待
《寬待政策》草擬稿建議,參與合謀行為的機構或機構的董事、高級人員及僱員,可停止參與合謀及向競委會舉報,首名舉報者可申請寬待,免被競爭事務審裁處罰款。競委會將設立熱線接收舉報,若有多個參與者舉報,會按聯絡競委會的時間定出誰是第一個舉報者。舉報者須在28日內提交相關合謀行為的詳細描述及證據。
競委會會與獲寬待的舉報者簽訂協議,舉報者須承諾作全面及真實的披露及在日後的法律程序中合作,亦要確認從無脅迫其他人合謀,及已停止參與合謀行為。協議及資料均會保密。若競委會發現舉報者提供虛假資料或誤導,有權終止協議及採取法律行動。而寬待範圍亦只涉及免除審裁處罰款,如有人因合謀行為有損失,而向舉報者提出私人訴訟,競委會不會干預。
競委會與通訊局就電訊及廣播行業反競爭行為共享管轄權,通訊局將諮詢電訊及廣播行業,研究是否制訂寬待政策。
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林卓廷認為,競委會建議的政策效用不大,圍標集團涉及龐大利益及黑社會,單是免罰款對集團內成員根本無吸引力,建議應設獎金制,才能利誘「內鬼」告密。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