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橋職員打食橙院友虐老判緩刑

劍橋職員打食橙院友
虐老判緩刑

【本報訊】大埔運頭街劍橋護老院今年5月被揭發在露天平台脫光長者衣服輪候沖涼,早前再揭發有女職員因不滿坐輪椅的七旬男院友食橙時弄髒衣物,一時「火遮眼」拍打院友頭洩憤,院友叫「唔好打」仍不罷休。裁判官馬漢璋昨不禁質問職員「食橙就要俾你打?」雖理解照顧長者辛苦及長者性格較固執,但「睇唔到有乜原因要打佢」,最終監4星期,緩刑2年。
記者:楊思雅

來港18年的越南裔被告范氏雲(55歲)早前在沙田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即去年底某日在劍橋護老院3樓院舍內襲擊76歲男院友趙壽。范昨戴墨鏡、口罩到庭,離開時為躲避記者追訪,以外套包裹頭部拔足狂奔。

被告范氏雲昨日早上戴墨鏡及口罩抵達法庭,並用手袋遮面。
朱永倫攝

官:食橙就要打?

馬官判刑前問被告:「知唔知自己做咗乜?」被告解釋當日事主剛沖完涼,沒戴上圍裙便食橙,橙汁染濕上衣,她打算為事主換衫,但事主不肯遂「發嬲打佢」。馬官聞言質問:「食橙就要俾你打?」被告始進一步解釋,「啲橙汁流到全身都係,會痕㗎」,指事主除不肯換衫外,更捉着她的手。
被告其後嗚咽,「我好後悔,我知錯,希望法官畀機會我」,又謂家庭經濟有困難。馬官指明白照顧長者工作辛苦,不但工時長、長者亦較固執「唔聽話」,但不能接受被告動手打一個年長自己逾20年的長者,質疑被告可以輕易掙脫被捉着的手,「睇唔到有咩原因要打佢,仲打到佢好似求情咁叫唔好」。
馬官強調幸好事主沒明顯傷勢,否則一定判她即時監禁,以告誡護老院職員須善待老人家。由於報告指被告不適合社會服務令,遂以緩刑代替監禁,馬官又謂「緩刑接近坐監」。
案情指,事主與同齡院友王堅一直由被告照顧。去年底某日早上,王在院舍突然聽到有人大叫「唔好打」,其後目睹被告拍打事主頭部2至3次,於是用手機拍片,但片段未能清晰拍下被告容貌。今年6月,王與事主媳婦在院舍閒聊時,向對方透露事主曾遭虐打,並交出手機記憶卡予她報警。
案件編號:STCC2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