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闖立會案】
【本報訊】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連續第二天出庭,為去年6月反東北示威者闖立法會大樓一案,以行管會主席身份作辯方證人。曾作供時稱行管會秘書處按機制可於緊急情況下召警入立會協助,非緊急情況下則需先取得行管會正副主席等3人同意,去年6月13日案發前,行管會已同意秘書處召警。
秘書處可後補通知
曾鈺成昨午抵達東區法院後,乘升降機上樓時與去年佔領期間被「維園阿伯」文浩泉叉頸的學生陳皓桓同𨋢,陳與一旁聽女子拿出貼上「支持真普選」貼紙的涼茶,曾好奇問是甚麼,女子搶答「毒藥呀!你信唔信?」曾即笑問「真普選係毒藥?」陳反駁「袋住先先係毒藥」,曾聞言笑而不語。
曾在庭上作供指,由於議員對召警入立會態度審慎,行管會就此在去年4至6月通過機制,秘書處在非緊急情況下,召警前必先徵得行管會包括正副主席等3人同意,但因秘書處人手編制未能應付大規模群眾衝擊場面,若遇此情況或緊急如火警,秘書長有權決定先召警後補回通知。
案發當日,曾鈺成透過閉路電視觀看立法會外衝擊情況,他清楚記得示威者如何以竹竿衝擊立會。6.13衝擊事件翌早,他與秘書長、政務司司長、警務處處長和保安局局長開會,討論如何合理地獲警方協助以維持大樓安全。
曾指警方在會上稱,基於立會要在2級危機時才召警,但以案發日的衝擊情況,警方就算奉召到場亦難協助,故建議將示威區移往添美道,若出事警方較易介入。最後行管會接納警方建議,在6月20日財委會續會時,將示威區移至添美道。
案件編號:ESCC3658/14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