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男涉踢母女落車稱「身體碰撞」

躁男涉踢母女落車
稱「身體碰撞」

【本報訊】有縱火和傷人案底的運輸工人於今年7月與女友爭執,令她手抱的女嬰墮地受傷,涉虐兒被捕,獲保釋候查,母女則獲社署安排入住庇護中心。周一凌晨,女友偷偷帶女嬰見男友,豈料再爆口角,躁父涉在私家車內打傷兩母女,再踢她們下車,狠心不顧而去。案件昨提堂,躁父否認兩項襲擊傷人罪,辯稱動粗只是「身體碰撞」。
控方指疑被虐的女嬰約10個月大,因母親擅自離開庇護中心,社署已託管並申請保護令。控方指32歲姓馬的被告本月21日在大埔富善邨附近,襲擊姓葉女友及姓陳女嬰後開車離去。馬折返時被警拘捕,女嬰送院發現後腦腫脹,母親則有多處擦傷和瘀傷。

曾毆胞姊及放火

控方透露馬有多次打人及毒品案底,其中一次更毆打胞姊及放火。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聞言即質問馬「點解你成日用暴力」,馬支吾稱是因家庭壓力,又否認打人,辯稱是「唔覺意有身體碰撞」。辯方指馬當晚將車泊好後有折返,但吳官斥:「你踢人出嚟梗係要返去睇吓啦!」吳官終准被告以4,000元保釋,案件於11月27日審訊。至於馬的虐兒案,則暫未被起訴。
案件編號:FLCC5006/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