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來不嗜甜品,但這陣子總是惦記着那位晚上會在彩虹附近,推車夜賣自家糖水的老伯伯。只因伯伯早前因非法擺賣遭食環票控,最終被判罰款6,000元。
糖水每碗盛惠12元,換言之,不計成本,亦要賣500碗糖水方可抵銷罰款,再者,年近70歲的伯伯若有財政餘力,又何需犯險街邊擺賣?其實伯伯之前亦曾被控,而上回的罰款4,000元仍靠朋友相借以繳,並要用8個月時間方能全數清還。這次數額更大,且感沒「顏面」再借,因而打算入獄以替罰款,聞者痛心。
平民小魚難逃法網
不靠綜援,寧願老老實實幹活掙錢,自力更生理應贏得尊嚴方是。反之,真正厚顏的卻數權貴精英,雖已破產身敗,仍居豪宅,招搖過市;另欠薪數以十萬元,惟有人襄助巨額律師費打官司上訴,但求倖免牢獄之苦。
如此「真誠有悔」,實質無心贖罪的行為,聽者痛恨。恨罪無應得,得閒做吓社會服務搞掂,更恨有權有勢有財者,有恃無恐,無權無勢無財者,無語問天。
猶幸事件一經曝光後,即刻有熱心人發動為伯伯張羅籌款,並以做「架樑」為名,共襄義舉。
主事人強調這既非施捨、也不是幫助,只想分享,或不過就是睇唔過眼。惜現今香港,不公不義睇唔過眼的事,無日無之。
一位女學生因背着的古箏被指違反港鐵行李大小規定,而遭其職員所拒登車,連同早前港隊桌球員的球棍和最新的釣友魚竿,港鐵果然嚴厲執法,絕不手軟……對待一般市民,一旦面對聲大夾惡,擾民不勝的水貨客只有姑息縱容。
事實上,以我慣常乘搭港鐵往返內地經驗,堆山般的水貨縱塞滿車廂, 亦鮮見港鐵職員依例執法。就算未曾親歷其境,廣泛流傳的洗衣機、床褥、集裝箱量的日用品偷運實圖,市民心中怎會沒真相,惟獨有人會走漏眼。
或如港鐵官方解說,水貨客不過是漏網之魚……該說是漏網之「鯊」,至於法網難逃的,從來就是升斗蝦毛,平民小魚。
司法者鋤弱扶強,執法者除良安暴,公職者欺善怕惡,未待超然,我城悲然!
王利民
康宏金融集團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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