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署被疑雙重標準

地署被疑雙重標準

【本報訊】固網電訊商香港寬頻2010年同樣在未有知會地政總署下,在尖沙嘴、灣仔及中上環一帶街道豎立約500支盛載固網交換器的鐵柱,被該署指違反集體牌照規定,最終香港寬頻需拆除所有鐵柱。惟是次面對港鐵違規,地政總署卻欲低調處理,被質疑雙重標準。

曾要香港寬頻拆裝置

香港寬頻當年已獲發集體牌照,惟加裝鐵柱時未向地政署及路政署提交一份全面的工程計劃書,該公司當年解釋因部份大廈空間不足,無法在大廈內加裝固網交換器,故須在路邊豎立鐵柱安裝;最終地政署認為有關設施不符合集體牌照規定,要全數拆除。比較下,是次TraxComm完全無申領集體牌照,換言之現時所有鋪設在街道上的裝置均屬違例。
業內人士指,電訊商要成功申領到集體牌照的難度甚高,審批準則也不透明,「政府其實唔想再批新牌,因為只要你有集體牌照,理論上就可以喺香港各區鋪線」。他舉例指電訊商中國移動早前在將軍澳工業邨興建數據中心,也曾向當局申請集體牌照鋪線,惟至今仍未獲批,只獲發僅限於西貢區內的土地牌照。
■記者梁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