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佔領期間,涉嫌以警棍毆打市民的沙田分區前指揮官朱經緯再捲入負面新聞。一名市民年前遭詐騙20多萬元後到沙田警署報案,但警方拉人後,竟在律政司未有檢控決定前「放生」疑犯,當時的沙田分區指揮官正是朱經緯,最終當律政司落案時,疑犯早已潛逃。協助事主的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批評警方疏忽失責,質疑警方包庇失職警員。
記者:陳建平
化名陳小姐的事主2012年8月與友人被舊同學欺騙,騙徒指可代訂60部iPhone 5,陳小姐和友人分別付錢20多萬元及10多萬元後,一直收不到貨,惟有到沙田警署報警。負責警員最初指案件難以跟進,陳小姐遂提供銀行紀錄等證據,結果警方在10月拘捕疑犯。
至2013年4月陳小姐向警員查詢時,得悉警方已經將案件交律政司跟進,以為快有結果,誰知警方其後改口,發信承認8月才將案件交給律政司。換言之,由拘捕起計,警方足足過了10個月才將案件呈交律政司。
同年10月,律政司決定起訴,但是疑犯早在9月逃離香港。沙田警區刑事總督察黃志明向陳小姐透露,警方6月已經批准疑犯毋須繼續簽保,陳小姐非常憤怒,質疑警察蓄意「放生」疑犯。據她向警方了解,疑犯還牽涉另一騙案,「點解咁都可以放走佢?」
朱經緯為負責分區指揮官
更奇怪的是,2014年4月警方致函陳小姐,改口稱疑犯是棄保潛逃,說法矛盾。當時沙田分區指揮官正是朱經緯。陳小姐指若疑犯是棄保潛逃「都冇咁嬲」,但現在是警方未向律政司呈交報告前主動批准疑犯毋須續保,責任在警隊身上。她又說在2012年9月報案,但警方延至2013年8月才上呈律政司,若警方效率高一點,疑犯就不能潛逃。
陳小姐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並要求監警會介入,但至今近兩年仍無結果。梁耀忠質疑警方包庇自己人,監警會則無能力監管,又批評警方說法不一,而今次疏忽也令巿民對警察失信心。他強調警方除應追捕疑犯,亦應交代及追究失職責任。本報向警方及監警會查詢,截稿前未獲回覆。
朱經緯過往曾牽涉多宗爭議事件,去年11月佔領運動期間,影片顯示朱經緯在旺角多次揮警棍打向市民,據報他後來辯稱僅以警棍作為「手臂延伸」。他又被指出名「躁底」,過往在處理交通投訴時,曾涉濫用職權包庇商戶,又策劃憑聲捉內鬼的警界笑話,亦試過下令用手銬鎖起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