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源內幕交易案證監促孫敏回水

滙源內幕交易案
證監促孫敏回水

【本報訊】7年前滙源果汁(1886)內幕交易案,證監會昨日引用「尚方寶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要求涉案的孫敏還原交易,並向交易對手賠償2,084萬元。
2008年9月3日,可口可樂提出現金收購滙源果汁,滙源停牌待發消息前的最後收市價為4.14元。消息公佈後,滙源股價應聲升1.64倍至10.94元。
惟孫敏及丈夫莫峰從出任滙源果汁董事的友人孫強獲悉消息,預先於同年7至8月以3.78至4.66元買入共8,614萬股,於收購消息公佈後以最高11.12元悉數沽售,獲淨利逾5,510萬元。

賠償最多2,084萬

證監會昨入稟高等法院,引用《證券條例》第213條,要求孫敏向是次所有交易對手,還原交易前的倉位,賠償最多2,083.9萬元。《證券條例》第213條被譽為市場「尚方寶劍」,為小投資者追討不當交易損失,過往成功「回水」例子包括洪良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