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零六個月算得什麼? - 古德明

三年零六個月算得什麼? - 古德明

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二零一二年下臺,其甚囂塵上的貪瀆傳聞,傳到廉政公署手上,一如泥牛入海。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最近說:「案件調查了三年零六個月,可以破世界紀錄,將損公眾對司法的信心。」江樂士言重了。三年零六個月而已,算得什麼。
二零零八年九月,中共國有企業中信泰富董事局明知炒外匯虧蝕公司資產將近一半,卻於九月十二日宣布:「本集團財務概無任何重大不利變動。」直到九月二十日,他們才發出虧蝕警告,公司股票價格遽跌一半以上,數以十萬計小投資者欲哭無淚。九月十二日到二十日那八天期間,公司董事怎樣上下其手,沒有人知道。據說,共家警察商業罪案調查科着手偵查,證券監察委員會也着手偵查。委員會查了六年,才說會訴諸法律,為那八天之內購買中信泰富股票的四千五百名投資者,追討金錢損失;而共家警察查了七年,到今天還是不了了之。這七年之間,齎恨而栍的投資者,不知多少。這就是新香港的司法制度。司法女神有眼,看見當年中信泰富董事局主席榮智健,是中共前國家副主席榮毅仁的兒子。
今天,香港的廉政和法治,可以見於湯顯明任廉政專員期間,怎樣輕擲公帑遊宴酬酢;可以見於七位警察躲起來毆打公民黨員之後,怎樣獲得「免工作,享全薪」的優遇。江樂士只着眼曾蔭權,真是雙瞳如豆,一葉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