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最新一期「特別公屋編配計劃」,詳列可供揀選「不受歡迎單位」753個,當中包括曾發凶殺、自殺、意外死亡事件之凶宅,署方會提供租金優惠。今年申請人數破紀錄,共8.83萬份申請,大家合搶七百多個單位,戰況激烈,明知凶邨凶宅,不怕?鬼當然可怕,但當個無處棲身的窮人,也就是「死窮鬼」了,兩怕相權取其輕,有瓦遮頭最重要,膽子是逼大的。
這些單位屬於公家,發生什麼事政府善後,附近住客心理、情緒大受影響,心寒、失眠、發噩夢……夜晚連上廁所也不敢。一天也獃不下去,努力申請調遷。
如果凶案發生在私人出租單位,就很悽慘了。那些刀斬扑殺毒害互劈的死者一了百了;那些燒炭上吊服毒跳樓的厭世者也得到解脫。屍體移走血水內滲,半夜還有亡魂戀舊或尋仇……實在毛骨悚然──但,業主無辜,即使收回單位裝修粉飾,仍因事件已張揚,劈價也租不出賣不出,仍得硬啃承受,欲哭無淚。香港地,買樓供樓是耗費積蓄的長命債,業主收租幫補,怎料禍從天降。
凶殺或突發,但自殺者若無法勸喻,也要有點公德和良心,不要間接加害那與你無冤無仇的可憐業主。除非前世欠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