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聯辦主任張曉明的「特首超然論」,昨早先有梁振英重申「超然」並不等於「凌駕」;下午,港區人大代表鄭耀棠又說特首不是凌駕於三權之上;傍晚,身在北京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也出來救火。
張曉明本來代表中央放話,卻有不同人分別在早午晚出來救火。《壹錘定音》主持李慧玲認為原因很簡單,「曉明放的話,射歪了。」
當初中央提及特首的地位超然,原意是想強調特首是中央在香港的代理人。怎知輿論一面倒,擔心特首凌駕於法律之上,擔心他「無王管」。這是難怪的,那個特首不是其他人,而正正是梁振英。慧玲說:「他當特首時賺外快,收了澳洲公司五千萬,還不用交稅,直至現在甚麼後果也沒有。難免令人擔心,當特首便不用守法。」
慧玲認為,解鈴還需繫鈴人,如果真想救火,好應該請張曉明親自出來澄清,尤其是這一句--「行政長官具有超然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
不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昨日,饒戈平出來救火時,不自覺點起了另一火頭,他說香港並非所有法官都對基本法有充分的理解,還要予以糾正,更說特首有權任命法官。過往的港督、特首懂得節制,但梁振英以「有權必用」見稱,陳文敏是為一例。
立法會法律界郭榮鏗昨晚接受《壹錘定音》訪問,坦言梁振英有權任命法官,「我都會擔心梁振英會唔會癲起上嚟,唔理獨立委員會推薦,否決佢認為唔合適嘅人。」
郭榮鏗提到的獨立委員會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根據《基本法》,香港的法官皆由「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再由行政長官任命。郭指出按以往慣例,委員會推薦的人選,行政長官皆會接納。
至於委員會的組成,按《基本法》92條第3章規定,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出任主席,成員有律政司司長、2位法官、1位執業大律師、1位執業律師以及3位非法律界人士。郭榮鏗稱理論上,委員會內7名成員也可由梁振英任命,但不等於他可以任意妄為。「實際上佢係要打破好多傳統,而我哋法律界唔會袖手旁觀,任由梁振英插手呢個司法委員會。」
梁振英染指大學界後,現在輪到司法界,慧玲呼籲各位千萬要留神,不能重蹈港大副校風波的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