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闖立會案曾鈺成拒任證人

示威者闖立會案
曾鈺成拒任證人

【本報訊】近百名反東北示威者去年6月硬闖立法會大樓,其中13人昨日就參與非法集結等四罪受審。辯方透露已向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及時任內會主席的梁君彥派發證人傳票,以了解當日召警詳情,但立法會的代表律師反對及申請撤銷證人傳票,又指立法會發出的新聞稿已講述召警過程,而身為控方證人的立法會秘書處員工,其證供比兩名議員更直接。
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審理,13名被告依次是梁曉陽、黃浩銘、劉國樑、梁穎禮、林朗彥、朱偉聰、何潔泓、周豁然、嚴敏華、郭耀昌、招顯聰、黃根源及陳白山。

聲稱公務繁忙

侍應黃根源(24歲)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兩罪,指他於去年6月13日與其他示威者用竹枝撬立法會的門,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他參與另一場反東北發展示威,上月裁定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罪,判監3周但獲准上訴。
大律師郭憬憲代表部份被告辯護。郭指辯方傳召曾鈺成及梁君彥作辯方證人,並於本月初成功派票,但代表立法會的大律師早前以兩名議員公務繁忙等理由,申請撤銷傳票。郭強調,若兩名議員不能成為證人,辯方需重新部署,或傳召更多證人。
代表立法會的大律師黃詩詠則指,辯方打算透過傳召兩名議員以了解召警始末,但立法會在事件翌日已發新聞稿,指秘書處「徵詢行管會的意見後通知警方,要求警方候勤,準備可能要為我們提供協助」,內容已經足夠,而身為控方證人的立會秘書處助理秘書長盧思源的口供更直接,認為兩名議員的供詞與本案無關。黃續稱,兩名議員在送達傳票時都不在港。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3658/14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