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需候命 港燈三員工追薪

休息需候命 港燈三員工追薪

【本報訊】三名香港電燈現任及前員工入稟勞資審裁處,指公司在去年未改制前,一直要駐南丫島發電廠消防部門的員工24小時當值,當中8小時休息時間需隨時候命,卻沒計薪金,遂向港燈追討2009至2013年間的候命工資,由12至15萬元不等,案件昨日開審。其中一人供稱,入職前若知公司的工時安排,「我唔會返工囉」。

可睡覺但不准外出

三名申索人包括現職員工周健南和余錦洪,而黃家禮則已退休。周作供指24小時中的16小時是工作時間,其餘8小時雖偶可睡覺休息,但仍需到控制室工作,連外出跑步或買飯盒也不可以。
余錦洪則稱,休息期間遇緊急事故要出外處理,睡覺也要穿着制服和隨身帶備通訊器材。他指曾多次向高層反映,惟公司每次都以「做緊嘢㗎嘞」為由拖延,又不准他們開會時錄音或做筆記。直至員工提追討,公司卻稱一直沒爭議,又指月薪已包候命時間。余表示若早知如此,便不上班。
案件編號:LBTC658-663/15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