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直銷 搬運公司罰款

違規直銷 搬運公司罰款

【本報訊】搬運公司接收被清盤同行的客戶資料後,未通知客戶會使用其資料,便向客戶傳送一個推銷電郵,因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被檢控。公司代表(圖)昨在東區法院認罪,裁判官相信公司一時疏忽,判罰款一萬元,是第二宗違反直接促銷新條文被定罪案件。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強調,機構使用個人資料、或把個人資料交予第三者作直銷用途前,應事先通知市民及取得其同意,市民可隨時要求機構停止使用。

接收同行客戶資料

本案被告Links International Relocations Ltd.沒依法例要求,通知當事人會使用其個人資料,有別與上周香港寬頻在客戶表明拒收直銷資訊後,仍在電話留言推銷續約一案。
案情指,報稱商人的英籍事主於2013年8月22日收到被告發出的電郵推銷存倉服務,電郵指名道姓稱呼事主,附上報價單,並提及事主與另一公司的存倉服務細節。事主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事件轉介警方跟進。
辯方稱被告取得事主個人資料,因事主原本的存倉公司清盤,被告接收該公司客戶,為了「無縫交接」才向事主發電郵推銷存倉服務。
案件編號:ESS26904/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