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水客襲警案 警認誇大證供

反水客襲警案 警認誇大證供

【本報訊】一名女學生於今年3月1日在「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中,涉嫌多次踢向警長,另一青年則被指「搶犯」,兩人分別被控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昨在屯門法院受審。涉案警長供稱被踢後轉身見到女被告穿粉紅色波鞋,但辯方播片後警長改口指當時無低頭觀察,承認誇大證供,但他堅稱女生襲警。
警長邱敬文供稱,案發時約500人聚集,兩名內地遊客與人口角突叫救命。邱開路間感後腿被踢3下,轉身看到被告陳佩瑩(16歲)所穿粉紅色波鞋踢他右後小腿,於是警告她,但陳再正面踢他兩下。邱宣佈拘捕後,陳欲退回人群,於是邱便扯其背包,另一被告裝修工鄺健成(18歲)想扯走陳。邱警告無效,五度施放胡椒噴霧。
辯方播放兩段片段,邱承認推開示威者開路,但不認為會造成混亂。邱指他轉身時並無向下望,故沒看到粉紅色波鞋踢向他,承認實際情況「唔係好似我作供講得咁清楚」。裁判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周五續審。
案件編號:TMCC573/15
■記者歐陽聯發

警長邱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