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航處爆出濫用職權醜聞!一名民航處高級安全主任,昨天與妻子到機場送女兒赴英國,其間涉嫌使用機管局發出的緊急通行證直入禁區,並在用餐後將女兒送至登機口。機場保安人員在登機口截查二人,據悉有人聲稱參觀並獲高層准許,夫婦兩人稍後向警員出示通行證,事件惹來業內人士不滿。立法會議員批評涉事職員有濫權之嫌,漠視禁區安全,民航處應正視。
記者:劉雲彪
捲入今次風波的是民航處一名姓袁高級安全主任及其姓翁妻子(同是52歲)。消息指出,昨天上午10時許,袁與妻子送前往英國倫敦的女兒到機場。有爆料市民向《蘋果》表示,當時袁與妻子持有機場管理局發出、可以進入機場禁區範圍的緊急通行證(俗稱CA證,即供公務人士進入禁區的臨時證件),兩人經機場職員通道,接受簡單安檢後進入機場禁區。
休假日用公務證送女兒
至於袁的女兒則持機票辦理出境手續,並接受安檢後進入禁區,3人會合在禁區食肆用餐,之後一同到登機口。據知袁氏夫婦與女兒在登機口道別後,其間有機場保安人員發現袁與妻子並非登機旅客,身份可疑,懷疑有人違反機場條例擅闖禁區而上前截查,當時二人未有出示有效證件,機場保安人員於是報警。
爆料人士續稱,警員稍後接報到場調查,姓袁表露身份聲稱參觀,並在聯絡上司後指已獲其准許,其間也提到民航處副處長李天柱的名字,由於有關通行證需由處長級人員批出,故似乎有高層在事件中有包庇之嫌。爆料者表示,在警員調查期間,袁氏夫婦始出示由機管局發出的緊急通行證並承認是送女兒機,警員事後無採取任何行動。警方昨天回應查詢時表示,暫將事件列作雜項處理,由機場警區人員跟進,無人被捕。
不過有在機場工作人士稱,當事人使用的緊急通行證只供公務使用,用作私人用途已屬違法,質疑警方未有嚴正處理。對於今次事件的始末,以及該高級安全主任是否獲民航處副處長李天柱或其他高層准許於非公務時間使用緊急通行證,民航處指會調查事件,以確認是否有人違反使用有關通行證的指引,如有需要會採取適當跟進行動,發言人表示審批該類通行證過程不涉部門的首長級人員。機管局則回覆稱正了解事件。
大狀:擅作私人用途違法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關注事件,他批評事件中的民航處職員涉嫌用機場通行證進入禁區送別女兒,有以權謀私濫權之嫌,若事件中發現有高層包庇,更是罪加一等,他認為民航處應向公眾交代及解釋事件,若有公職人員失當,應予處分。他指出,簽發機場禁區通行證有嚴格規管,以確保機場安全,但今次事件令人擔心是否經常發生同類濫權事件,令機場禁區常有閒雜人等出現。
大律師陸偉雄指,涉事民航處職員若於休班時擅用機管局發出的通行證進入機場禁區,已觸犯非法進入機場禁區的罪名。他補充,相關通行證若只供公務使用,任何人擅取用作私人用途都是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