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
今次懷疑濫用機場緊急通行證事件令人關注機場保安問題,機管局一直嚴格管制進出禁區的人士及車輛,任何人或車輛進出機場禁區需先作申請,至於事件中的緊急通行證是由機管局發出,並會預留部份通行證予民航處,民航處會按不同需要向內部員工批出通行證。
緊急證無寫姓名
據知緊急通行證有多種用途,如發生飛航空意外,外國航空專家獲邀來港到現場調查便獲發此類證件,由於通行證無寫上姓名,機場人員會陪同持證人進入禁區。
現時機管局向在機場工作人員發出的7大類通行證,其中最大權限為紅證持證人如警察等,憑證可前去客運大樓(不包括行李處理區)、貨運停機坪、跑道及滑行道、維修基地等7大區域;紫證持有人如航空公司職員可進出客運大樓和所有停機坪;另有綠證、黃證、藍證、橙證及杏色證等,至於另一保安重地行李處理區,證件上需另加「B」字批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