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經理人確認股權變動蘇錦樑:通訊局未批ATV交易

亞視經理人確認股權變動
蘇錦樑:通訊局未批ATV交易

【本報訊】亞視(ATV)易主予山東商人司榮彬的買賣疑涉偷步交易。亞視執董葉家寶及獲法庭委任為亞視經理人的黎嘉恩先後公開宣佈,亞視已完成將41.66%權益售予新投資者,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回應,電視牌照持有人在股權變動前,必須獲通訊局批准。
記者:石永樂 林俊謙 

蘇錦樑

繼前日葉家寶於大埔總部宣佈易主「喜訊」後,法庭委任出售亞視10.75%股權的黎嘉恩昨亦確認,黃炳均將41.66%亞視權益售予中國文化傳媒國際控股的交易已完成及已付款,他透露新買家早於4月中開始接洽亞視,雙方先後在6及8月簽署兩份買賣協議。黎嘉恩又指,新買家希望購入黃炳均餘下的10.75%股權,前提是要解決一些法律手續,但他未進一步披露詳情。
對於黎嘉恩確認亞視股權交易完成,及指交易不受制於通訊局的同意,蘇錦樑昨於公開場合回應,電視牌照持有人在股權變動前,必須獲通訊局批准,亞視股權變動必須徵得通訊局同意;但他沒直接評論未經通訊局批准的股權轉讓是否有效,及有否違反發牌條件。他續指,有關交易申請已交通訊局處理,據他所知,通訊局未就申請有任何決定,並指如果亞視今次交易違反牌照規定,通訊局可能會作出懲罰。

湯家驊:提早轉讓屬違法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法例規定未得到通訊局批准前,不可以持有、獲取或者行使持牌人的控制權,所以若雙方已簽合約,並已轉讓股份,已屬違法;但未交收,即亞視未將股份轉給買家,就未必違法。湯又稱,若買家獲得股份後,通訊局認為有關交易不應進行,有權發出指示要求還原或終止有關轉讓,如買家不服從,則會是刑事罪行。
黎嘉恩補充,若通訊局不批准交易,屆時會再尋求法律意見,但對獲批審慎樂觀。他稍後進一步解釋,買家不是因亞視的電視牌照而收購,若通訊局不同意交易,新買家願意等待明年4月(亞視電視牌照失效)才完成法律上的股權變動,新買家會繼續支持亞視營運。
對此湯家驊指,若待明年4月亞視變為普通私人公司時才轉讓股權的做法無問題,又指買家現時可如常過錢給亞視,但不可獲取股權,即使獲取後亦不可行使,否則就可能要面臨刑責。
另黎嘉恩透露,新投資者的出價不低於以往其他洽購者的出價,而買入亞視權益的除了司榮彬,還包括一名港人投資者,指對方有傳媒業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