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選民委託申覆核 工聯會議員助理認不出授權者

3選民委託申覆核 
工聯會議員助理認不出授權者

【本報訊】沙田裁判法院日前審理選民登記上訴申請時,揭發3名年齡介乎77至84歲的長者,稱從來沒填寫及簽署選民登記表格,遂下令將3宗涉「被登記」個案轉介予警方跟進。惟選舉事務處其後接獲3名選民來信,授權工聯會葵青區議員助理周小姐(圖)申請覆核,該助理昨向出示選民簽署授權書時的照片,但坦承「唔知邊位打邊位」,裁判官不禁質疑:「佢哋知唔知你代表佢哋做咩?」
3名長者居於永安健康老人中心,均於本年選民截止登記日、即7月2日提交申請,為新登記選民。處方本月2日家訪時,3人均強調沒簽署過選民登記表格。惟處方前日再致電查詢,3人則表示「有嘅」,並授權工聯會區議員梁子穎的助理周小姐處理。

官:佢哋知唔知你代表做咩?

周昨向法庭呈交3人的授權信及住址證明,裁判官馬漢璋問及長者是否知悉因何事作出授權,周指「授權書有寫」,馬官反駁:「授權書唔識講嘢喎。」周稱已向長者解釋,另出示簽署時的照片,惟被問及長者資料時,周稱「唔知邊位打邊位」,馬官質疑:「佢哋知唔知你代表佢哋做咩?」選舉事務處其後同意覆核,更解釋職員在首次家訪時或未有清楚調查。
馬官指若非處方同意覆核,法庭或不接納申請,並批評法庭已接納這3個案投訴,案件已審理完畢,處方即使接獲覆核申請,亦不應再接觸選民,應待覆核一方自行向法庭陳述理據。官指處方應帶同長者的選民登記表格向他們查詢,而非透過電話簡單覆問,又沒深入了解他們改變立場的原因,希望處方檢討。
案件編號:選舉(選民上訴)24等/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