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霸王餐3漢 返菜館結賬

食霸王餐3漢 返菜館結賬

【本報訊】3日前在牛頭角宜安街海鮮菜館「食嘢唔畀錢」的男食客,在事件曝光後,昨凌晨有人主動返回菜館「埋單找數」,並聲稱「飲醉咗,唔好意思」,老闆雖然認為有「博懵」之嫌,但仍原諒涉事食客,將銷案了事。
不過,律師表示檢控權在於警方及律政司,並非證人要銷案便可了結事件,警方指暫未接獲事主銷案通知。

3名食客日前在牛頭角一間菜館晚飯後,沒結賬便向店員揮手道別。

老闆銷案不追究

3名男食客本月8日晚上7時,到牛頭角宜安街一菜館,叫足7餸15支啤酒,全單1,493元。惟當晚11時許3人飲飽食醉後,揮揮手便施然離開,事後員工清潔時始發現有客人走數。
李姓老闆報警,事件曝光後,昨凌晨零時30分,李老闆突接獲一名食客的來電,「唔好意思,我哋噚晚飲醉咗,我𠵱家過嚟埋單吖!」李告訴他賬單數目。昨凌晨1時半,一名男食客到菜館補找賬單。
老闆笑言今次有閉路電視拍下整個過程,霸王客無所遁形,「見咗新聞,佢哋有壓力!」李表示不再追究,將銷案了事。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表示,所有案件投訴人只是證人,就算已原諒對方,報警後便是正式案件,警方及律政司有檢控權,「警方可以用較溫和方式,如不提證供起訴,如常上法庭,只要被告承認案情,則毋須認罪,自簽守行為完案」。
■記者黎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