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賭場罪成郭美美囚5年

開設賭場罪成
郭美美囚5年

令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掃地的90後炫富女郭美美,被控涉嫌開設賭場罪,昨日在北京東城法院一審。郭美美庭上認錯不認罪,辯稱僅參與賭博,無開賭場,她求情時希望法庭不要因為紅會的事和外界壓力對她重判。但案件只審一日,法官當庭宣判郭罪成,重囚五年,並處罰金五萬元(人民幣.下同)。另一被告趙曉來則判囚兩年,罰款兩萬元。

案件昨早9時半在東城法院開審,審訊歷時9小時,郭美美(24歲)由兩名庭警押解下步入法庭,受審的還有另一被告趙曉來,主審法官是曾審房祖名吸毒案的林梅梅,東城區法院在微博直播庭審過程,因案件涉案人較多,案卷電子版容量高達30GB,郭母郭登峰昨日亦到場旁聽。

郭美美開賭場案昨日開審,即日被判罪成,重囚五年,罰款五萬元人民幣。

承認賭博不認罪

檢方指控,郭夥同外籍男友康奈德(另案處理)及助理呂某(另案處理),前年3月在朝陽區某公寓開賭場,招呼多人玩德州撲克,並有荷官派牌,賭款約40萬元,前年6、7月再夥拍趙曉來等人找人聚賭,賭款共173.9萬元。檢方指,郭、趙兩人無視國法,情節嚴重,證據確實,應以開設賭場罪追責。但起訴書沒提到郭在央視懺悔中談及的性交易,及其乾爹商人王軍。
郭美美在庭上承認賭博,非開賭場,故認錯不認罪,另一被告趙曉來就當庭認罪。控方提問時,郭否認組織牌局,指時間、「抽水」規則及賭資都是聽從別人,自己只是參與賭博。不過,控方提出多份證人供詞,證實郭多次組織賭博,檢方又指,被告態度反覆及不認罪,應重判。

求法官勿因紅會事件重判

當進入最後陳述階段,郭一改不認罪的強硬態度,突然轉求輕判,「在我被羈押的時間裏,我知道自己錯了,非常後悔,希望法院可以看在我第一次犯,給我輕判」。她又希望法官不要因為紅會的事和外界壓力對她重判。法官下午6時宣判,認定郭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及罰金五萬元,趙判有期徒刑兩年及罰款兩萬元。
郭美美去年7月被捕至受審歷時超過一年,曾因證據不足,東城區檢察院兩度將案退回公安補充偵查,三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拖延至昨日開審。而在量刑上,開賭場罪罪名成立可被判囚三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可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郭的案情屬情節嚴重。
上海澎湃新聞網/《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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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