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於2012年通過替補機制,禁止議員在自願辭職後半年內參加補選。市民郭卓堅(圖)指修例違憲,影響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提出司法覆核,被判敗訴後昨提上訴。上訴庭同意議員辭職再選不屬濫用制度,但質疑法庭是否應該介入。
官:辭議席再選非濫用制度
首席法官張舉能指,西方國會也有議員辭職再選,明顯不屬濫用制度,香港的問題是究竟是立法會抑或法庭有權決定是否濫用,若問題如政府所說屬政治議題,法庭就不應介入。代表上訴人郭卓堅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議員辭任重選是政治表態,不應當濫用,替補機制過份限制投票權及被選舉權,法庭有權就問題裁決。上訴庭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CACV57/14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