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於2007年被國家旅遊局點名批評的馬仙奴(免稅品)國際百貨,一名銷售經理涉嫌收受數碼攝錄機供應商逾25萬元非法回佣,遭老闆揭發。涉案經理不認罪昨受審,馬仙奴老闆被傳召作控方證人頂證下屬,但遭辯方質疑其營商手法,包括以來貨價三倍價錢將貨品賣給內地遊客、給導遊及旅行社回佣、員工每遲到一分鐘被扣薪3元。
被告陳子維(44歲)案發時是電器部主管,否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控罪指被告於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收受悠迪斯(日本)股份有限公司25萬元至30萬元非法回佣,作為向悠迪斯發出購貨定單的報酬。
馬仙奴老闆兼公司董事林少石昨供稱,曾多次訓示員工,公司不容許他們收回佣。至去年10月,林與數碼攝錄機供應商悠迪斯的僱員洽談生意時,始知被告每部機收回佣30多元。其後被告向他自爆與悠迪斯的職員打麻雀時,對方將現金放入信封給他,案發時約收回佣逾25萬元。林與被告簽訂協議,每月扣薪5,000元,直至被告償還25萬元。
員工遲到1分鐘罰3元
辯方盤問林時指,數碼攝錄機來價700多,但馬仙奴以近2,000元賣給內地遊客,因會給旅行社及導遊回佣6%至30%不等。林指該回佣是合法,有會計紀錄及報稅。辯方又指2011年廉署調查另一涉貪案件時,發現公司存有被告每個電池收取3元回佣的紀錄,林認為「連呢啲都貪,更可恥,要舉報」,但事後仍聘用他。林稱已原諒被告,被告業績彪炳以戴罪之身獲續聘。
辯方又指林訂下規條,員工每遲一分鐘便扣薪3元,另若當日生意差提早收工,實施相同扣薪法,林稱跟足勞工法例行事。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KCCC1744/15
■記者陸羽平、蔡曉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