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7歲女童被虐案,女童經施救後情況已由危殆轉為穩定,為保障受虐女童及其15歲孖生姊姊和6歲胞弟,社署昨向法庭取得4名兒童為期12個月的照顧及保護令,除受虐女童仍然留醫外,其餘3童則暫時入住社署院舍;涉案父母獲准保釋候查。食衞局局長高永文表示指虐兒是嚴重的社會問題,強調醫療機構十分關注此類個案,會留意入院的兒童身體異常或有受傷,會判斷是否因虐待而造成,有需要會轉介警方跟進。
記者:徐雲庭 馮國良
涉虐兒被捕的父母分別姓凌(50歲)及姓王(40歲),昨獲准保釋至本月中旬再返警署報到;疑被虐至嚴重營養不良的7歲女童,昨已由瑪嘉烈醫院兒童深切治療病房,轉至兒童普通病房,情況雖然已趨穩定,眼睛能夠移動,但對外界沒有反應,未能向警方講述自己的情況,現時靠胃喉餵食。消息稱,女童父母婚姻關係一直有問題,男方只是間中返回荃灣家中。據稱,有人被捕後,對於女兒身上的傷痕一概否認,表現很不合作,其後經警方嚴厲盤問,有人指因為女兒頑皮胡亂便溺,曾用藤條教訓過她,但警方對有關辯解不太相信,現正等待對女童的醫療傷勢評估,再採取進一步行動。
社署跟進涉事家庭兩年
社署發言人稱,該個家庭並無家暴或虐兒紀錄,亦未有透露有照顧兒童問題,而其非政府機構營辦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自2013年7月起已跟進該家庭有關經濟、住屋及婚姻等問題,並曾多次與父母透過會面及家訪,提供福利及輔導服務,最近一次會面為今年6月。該家庭又報稱自今年4月起將7歲女兒交由內地親友照顧,並取消女童的綜援申請。
為保障涉事家庭4名兒童,法庭昨日應社署的申請為4名兒童發出照顧及保護令,其中受虐女童仍留醫,其餘3童已安排入住兒童或青少年院舍,社工亦會繼續密切跟進該家庭的福利需要,並提供適切的服務。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稱事件令他感到好難過,社署已作出跟進。女童曾經就讀幼稚園,但教育局暫未掌握其他資料。
據知,受虐女童是於去年11月由內地持單程來港,與父母、15歲同母異父孖生姊姊及6歲胞弟同住荃灣一劏房。今年7月她暈倒由母親送院,醫生發現她嚴重營養不良,體重僅15公斤,比正常輕5公斤,肌肉萎縮及身體多處出現爛瘡,社署於8月報警,警方調查至上周拘捕女童的孖生姊姊涉嫌誤導警務人員,前日再以涉嫌虐兒拘捕女童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