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沙田裁判法院昨續處理逾800宗選民登記上訴申請,揭發除一屋多姓、地址不存在等問題登記外,另有選民以寮屋、商用舖位、酒店及已清拆大廈為登記住址而受質疑。裁判官馬漢璋昨在處理寮屋登記地址是否合法時,一度慨嘆香港居住問題非常嚴重,透露自己亦在山邊非法寮屋出生,同意選舉事務處一方指地址是否非法並不影響選民投票權。
記者:楊思雅
昨日處理的案件中,有54宗投訴來自赤柱、石澳及大浪灣選區參選人姚潔凝,她指相關選區有涉種票紀錄,遂實地視察可疑個案。其中一家四口住在石澳的張生被她質疑登記地址不存在,張親自出庭解釋指住在寮屋,需經小路進入。
姚指寮屋屬非法建築,住址不合法,要求選舉事務處設指引,以界定可接受的選民登記地址。惟處方回應指地址是否合法非處方所關注,只要證明選民居住在上址便可,過往有露宿者以公園為登記地址,獲法庭裁定有效。馬官其後慨嘆指香港居住問題非常嚴重,認同處方解釋,駁回投訴。
有人稱住商舖朝桁晚拆
在赤柱經營商舖的陳先生亦被姚反對選民資格,質疑他以商用舖位登記選民,陳出庭強調自己在舖內朝桁晚拆,並提交銀行戶口紀錄作證,更指自18歲起已用該地址作選民登記,質疑遭姚針對。裁判官考慮店內有閣樓,謂「咁大間舖,其居住方式並非冇可能」,遂駁回投訴。
庭上另一宗個案透露有選民以酒店為登記地址,該選民昨亦委託同事向法庭提交租約,裁判官認為租約已可顯示選民在該酒店長期居住,遂駁回投訴。
民主黨黨員莊榮輝及伍凱欣共提出117宗投訴,主要涉及清拆或空置大廈的選民登記,其中79宗獲法庭接納,餘下個案大部份選民均能提供有效地址,投訴遭駁回。其中羅先生被揭發以西環一地盤作登記,但調查發現他現居上水,允許他改地址。
一屋四姓包括女婿媳婦
公民黨社區主任亦就美孚新邨一些涉及一屋多姓或地址錯誤的選民提出反對,其中涉及一個一家六口、但擁有4個不同姓氏的選民家庭,選民歐女士(譯音)昨與林姓丈夫一同出庭,指摘相關投訴「好好笑」,解釋兩老與女兒、梁姓女婿、兒子及呂姓媳婦同住,才出現4個不同姓氏,投訴也同樣被駁回。
公民黨秘書長賴仁彪得知判決後亦尾隨兩老向對方致歉。
案件編號:選舉(選民登記上訴)25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