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換肝權威、港大外科學系教授盧寵茂被投訴誤診。七旬郝女士2010年向盧求診,盧診斷其肝患良性腫瘤,只宜監察,病人三次覆診後再無覆診。2012年,另一醫生發現郝右肝患7.6厘米大腫瘤,屬第二期肝癌,要切右肝及膽囊保命。病人質疑盧錯誤診斷致肝癌惡化。醫委會初步審議後原拒絕召開研訊,但近日指會重新考慮。
記者:梁麗兒
雖然進行切肝手術近3年,但現年72歲的郝女士揭開上衣,記者仍能清楚看到其長達28厘米的手術疤痕。郝引述當年到瑪麗醫院向盧作私家症求診時,對方指其磁力共振、正電子掃描等檢查報告顯示肝臟出現血管肌肉脂肪瘤(其中一種良性腫瘤),並指對身體「問題不大」,加上因年紀大不宜做手術,只能監察。郝向盧第三次覆診後,再無繼續覆診。
兩年後附近位置現癌瘤
至2012年,郝再向本港另一私家醫生求診時,發現右肝竟出現一個直徑長7.6厘米大的腫瘤,由於位置相近,故懷疑盧當年涉嫌斷錯症。
被問到為何不按盧寵茂指示覆診,郝指當年經盧轉介到養和醫院做檢查已花費近2萬元,其間又安排照胃鏡,發現有胃炎及幽門螺旋菌,要服藥治療,前後花費數千元,每次覆診收費一千元。當她得悉肝臟腫瘤為良性後,不想再花費向盧求醫,故再無覆診。
孫先生談及妻子輾轉求醫經過,顯得勞氣又激動,他說:「如果可以及早治療,我太太就唔會咁痛苦、精神受咁大打擊。你(盧寵茂)作為醫生、專家,係咪應該一早發現腫瘤?」郝女士為居住深圳的港人,丈夫則在港居住,她切肝手術至今,要定期返港覆診,出街買餸一段時間便感疲累要回家休息。她說:「好容易就覺得攰,乜嘢都唔想做。」她憶述切肝手術後,傷口疼痛,經常在家卧床,如廁也要丈夫攙扶,慘況難忘。二人誓要公開事件討回公道。
盧寵茂經港大醫學院發言人回覆本報表示,郝女士於2010年1月求診時被發現肝臟有腫塊。根據正電子掃描結果顯示,放射科醫生診斷該肝臟腫塊為血管肌肉脂肪瘤,屬良性腫瘤而非癌症。當時結論為不需進行治療,但需定期做掃描監察腫塊情況。同年4月郝女士再次進行電腦斷層掃描及磁力共振掃描,腫塊同樣被診斷為血管肌肉脂肪瘤。院方原定郝女士於同年7月再進行電腦斷層掃描及驗血,但對方拒絕再到瑪麗醫院覆診及檢查。
醫委會指沒覆診拒研訊
孫先生去年曾就懷疑盧誤診一事向醫委會投訴,但該會初級偵訊委員會指,由於郝女士沒再向盧覆診,以致盧未能安排進一步治療,故無證據顯示對方犯了專業上的失當行為,拒絕召開紀律研訊。孫先生與太太均質疑醫委會包庇名醫,未有公正處理病人投訴。
本報就事件查詢醫委會,該會回覆指就郝女士對其調查結果表示不滿,並向本報提出對一些事項要點質疑,醫委會會根據香港法例第161E章《醫生(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第6條的規定,交由初步偵訊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及業外委員再次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