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六男生偕友人在所住大廈梯間飲啤酒,貪玩商議自製燃燒彈,購買酒精及毛巾後折返,男生手持塞有浸透酒精毛巾的啤酒樽,由友人點火,惟因酒樽太燙鬆手,跌落地引發小火。男生昨承認縱火,但拒當證人指證同案友人。
同案友人不認罪
17歲男被告葉偉雄與18歲無業友人李逸文案發前兩個月透過網上遊戲結識。二人同被控一項縱火罪,控罪指二人於本年1月11日,於深水埗富昌邨富悅樓20樓縱火,導致防煙門、地板及牆身損毀,維修費共250元。葉昨認罪,案件押後至9月18日判刑;李則不認罪受審。案情指住客當日發現防煙門着火報警,警方從閉路電視發現被告曾出入大廈,並證實葉為住客,搜查發現其寓所有保存酒精的樽、毛巾及購物單據。警誡下葉承認當日與李飲啤酒後,李建議製燃燒彈,他鬆手令酒樽跌落地致小火。
案件編號:DCCC451/15
■記者陳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