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無好報】
開封電單車老人在眾人眼前活生生被水深僅及腳踝的淺水浸死,再度勾起人們對內地社會見死不救的關注,並感慨為何共產黨治下的中國內地,用助人為樂的「雷鋒精神」給一代又一代人洗腦幾十年,為何卻出現適得其反的效果?
其實人們不是沒有助人之心,而是助人後反被敲詐事件不斷發生。最經典是2006年,南京一名老婦在巴士站跌倒,一個叫彭宇的年輕人扶起並送她至醫院,不料事後老婦指是彭將她撞倒索賠,事件鬧上法庭,最終彭竟要賠償數萬元。此後,扶不扶跌倒的老人,成為道德和現實的考量。
司機輾死傷者減輕賠償
2011年,江蘇司機殷紅彬在高速公路見一老人跌倒下車扶起,反被老人指是肇事者報警將他拘捕,幸好大巴車頭監控鏡頭拍下事發經過,還他清白。2011年佛山兩歲小悅悅在馬路邊遭車撞倒輾過,18名途人路過竟無一個伸手相救,終失救死亡。
內地社會如此無情,一個重要原因是傷者如不找「肇事者」來「墊底」,無法應付巨額醫療費。所以曾發生路人遇車禍後沒死,司機乾脆把他輾死,因為死亡賠償是一次性,而傷殘賠償卻會沒完沒了。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