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從政府在1998及2004年先後撤銷租金管制及修定租住權保障後,住宅加租幅度毫無限制,有住戶每半年被加租一次,更有業主自行為水、電費定價,基層生活百上加斤,不少基層租客都希望可早日上樓,減輕經濟負擔。
任業主收水電費
朱女士一家三口居於大角嘴一個不足100呎的劏房,月租約3,500元。她說2007年搬來時月租2,000元,隨後逐漸加租,近年每半年加500元,最貴一次加800元,現時每月加上水費、電費,支出達約4,500元,佔全家收入三分一。今年收到關愛基金派發N無津貼1.1萬元,業主卻加月租500元,一年下來便只剩5,000元津貼。
月入約7,000元、獨居的張先生以往用2,000多元租住約100呎單位,近年只能用3,000多元租60呎左右單位,加上水電任業主收費,「仲邊有錢食飯?」他說業主將兩間劏房重新劃成3間,租金不變變相增加收入。他希望當局立法規管劏房劃一水電收費,並重設租金管制,「業主知你有津貼,又會加租」。
■記者馬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