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1歲中學男教師去年4月藉口替校內一名中四男生補習,駕車接載他到自己東涌寓所,其間不但於駕車途中企圖撫摸男生下體,更於寓所內要求男生為他手淫。男教師早前在粉嶺法院被裁定非禮及企圖非禮罪成立,裁判官昨斥責他違反誠信,令男生須於庭上憶述案發經過及面對辯方指控,對男生是「極度侮辱」,判他入獄一年。
被告李沛暉(31歲)被判囚後隨即透過律師以定罪不穩為由,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裁判官拒絕。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的心理報告顯示他並沒有性變態及孌童癖等傾向,是次事件亦非預謀,過程不涉及暴力,希望輕判。裁判官聞言反駁指補習地點由學校轉為寓所,明顯經過策劃;而被告曾經將男生的頭按向自己下體,涉及暴力,只是程度深淺之別。
案件編號:FLCC6601/14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