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控方再押後炸藥庫案

官斥控方再押後炸藥庫案

【本報訊】西貢蠔涌亞視舊片廠炸藥庫案6月首次提堂以來已兩度押後,惟昨於案件第三度提訊時,律政司代表以上周始接手本案、需時閱覽文件及另有工作為由,要求法庭再押後4周,裁判官炮轟需時太長,要其上司出庭解釋。代表後來與上司溝通後回覆,同意押後期縮短兩周。

質疑沒派專人處理

控方昨由高級檢控官張民焜出庭,張稱是上周才接手,其上司是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鮑偉華。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評控方上周二已收到化驗報告,卻沒及時向辯方披露,至辯方上庭前要求才交出。蘇官更質疑控方明知案件會轉介高院,應一開始就派專人處理,「係咪下次又轉人,咁又要押後呀?」蘇官最後將案押後至本月18日,並囑張全心全意處理本案。被告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文廷洛及陳卓琳被控於今年5月27日至6月14日間,串謀導致爆炸、製造或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財產罪。
案件編號:KTCC2878/15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