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不風光 - 左丁山

律師不風光 - 左丁山

昨日講到放假時睇John Grisham新小說Gray Mountain,以貨比貨,呢本小說比佢過往嘅作品係遜色啲嘞,但或者留番條尾巴,將故事發展落去,再寫續集都未定,因為最後結尾時,女主角決定拒絕舊波士/頭頂上司嘅聘書,返回紐約做律師(年薪16萬美元加花紅及優惠條件),而情願留在山區窮小鎮做法律援助律師,收年薪3萬9千美元,目的係做一個真律師,為貧苦階級爭取公義及法律公平,對抗煤礦公司壓榨。佢在紐約工作,人工雖高,享受一流,但其實每日都係負責審閱地產發展嘅融資文件、租賃協議、買賣商業大廈協議,日日為地產大亨服務,除咗地產法律,其他人間疾苦,上法庭打官司程序等等,一概唔識。
真實世界嘅紐約,是否真有如此正義感嘅名校出身女律師,或有疑問,事實上女主角都係因雷曼破產而無意之中,被迫「流放」到山區窮鎮嘅箒。8月26日紐約時報有一位律師Steven J. Harper為文,講美國大學法律學院為咗收入,不惜增加學費,增收學生,導致法律學生過多,2014年只有60%畢業生搵到工,2013年嘅準律師就業率係57%,而且平均每個畢業生孭上學生債務12萬7千美元(私立大學)或8萬8千美元(州立大學),搵唔到工嘅準律師會立即成為負資產階級。幾個月前紐約時報報道過,一位華裔法律學生,自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畢業後,一路搵唔到工,最後靠補習為生,補邊科呀?真諷刺,就係為預備考取法律學院嘅大學生補習入學測驗試(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簡稱LSAT),自己從名校畢業都搵唔到律師職位,反而為咗償還學生債務要替人補習LSAT,佢啲補習學生如果入到法律學院,會唔會又係畢業即失業呢?點解咁多美國學生要讀法律?唔怪得不少美國經濟學家(本身又係幾難搵工嘅)批評大學浪費資源,生產大量社會用不着的畢業生。肥仔K昔年在LA讀政治,一上學,導師就勸佢多修讀一啲與法律有關連嘅課程,因為讀政治嘅學生難搵工,多數繼續修讀法律學位JD,肥仔K唔肯,但多數同學好聽話,三年級下學期就去考LSAT。美國律師過剩,為了爭生意故此打官司停不了,此乃美國社會特色。香港律師其實都未必好好景,淨係睇吓小巴車身啲律師行廣告就知道律師唔係咁風光,一旦股市地產大跌,中環啲大律師樓、國際律師行,你估唔會裁員呀?所以香港啲考試狀元,個個要讀醫,好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