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未曾發燒,這邊感覺不舒服那邊先自發燒,心下暗驚,想非小事。手、腳、腰、背徘徊一下熱,一下冷,來多倫多全為外甥結婚,勉強參加了早上活動,晚宴無論如何難從昏迷中醒來參與。都說很失望,這感冒太厲害,隨時傳染出去,對親友不公平!
原應婚禮過後即去紐約,連走路都成問題,如何上路?
想病因源自歐洲,從42℃意大利中部飛到雨後只餘12℃倫敦,從來清楚「英國天,鬼婆臉」,無論如何多外出必備小風衣。今次失策,毫無準備任風雨拍打。不單止,帶着感冒底來多倫多,夏末天氣同樣十多度,涼風習習,不覺着涼,好傢伙,不病尤自可,那病襲來不留情,連準備都沒時間,立即骨骼酸痛,頭暈眼花,那感覺幾乎似一病不起,攤在床上由朝到晚,由晚到早。那種痛楚比施手術割大腸更辛苦。
要埋怨,還是自己不小心,多帶一件外衣不會造成負累,貪瀟湘,任身體被涼風侵襲才弄得如此後果。
英國人至清楚他們五時花六時變的天氣,出門三寶:乾濕褸、雨傘、圍巾。一天幾變,三寶護衛,雖然看似白皙血色不旺,卻有不同凡響抵抗力。
這次赴英國毫無準備,赴加拿大一樣沒準備,原應參與喜慶事,卻弄至中場退席,大煞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