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有人將近三百箱過期的火腿及芝士等急凍食品,棄置於元朗垃圾站及葵涌路邊。市民紛紛譴責該棄置食品的公司浪費,又說過期食品其實還可安全食用,到底是否屬實?
記者:朱晉傑 攝影:馮就康
地球之友社區及企業伙伴總幹事劉祉鋒說,如食物包裝上印着「到期日」或「此日期前食用」,過了該日期便不應再食用,因有機會變壞或有細菌。若印上的是「此日期前最佳」便不同,食品在該日期之前狀態和質感最好,但過了這個時間還可憑判斷來決定是否可以食用。
劉續稱,若本地供應商要處理過期食品,亦有更安全環保的方法,「我們有一個救食平台,內有超過五十個不同的慈善機構,透過平台分派到慈善機構,他們收集了再派給老人家、低收入家庭及單親戶等」。
五十二個機構分佈港九新界各區,為有需要人士服務,他們分別接收包裝食品、蔬菜、凍肉等,聯盟平台成立近三年間,已轉發超過180噸食物。
劉表示,可惜不少供應商因為怕麻煩而依然在捐贈方面卻步。以四大超市為例,當中百佳較為積極,已有接近一半門市會定期聯絡志願機構,安排回收部分包裝食品、蔬菜和凍肉,而AEON等公司卻只捐出部份即日賣剩的包裝食物。以幾間超級市場公司在全港六百多間店舖來推算,平均每日仍產生超過八十公噸可食用廚餘。
劉續說,如像上星期網民般,到有豬屍體及流狼狗的垃圾站執拾食物,也確實太不衛生和危險,建議市民一方面從個人做起參與回收,另方面積極源頭減廢。家中常見的過期食品,其實有很多還可安全食用,到底該怎樣分辨,請留意下一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