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水客襲警案】
【本報訊】16歲男學生被指在屯門反水貨客示威期間向警長擲水樽,有警員見狀即上前作出拘捕,惟一名女大學生突從後拉着男學生肩膀欲「搶犯」,最後二人雙雙被捕。2人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分別否認襲警及妨礙警務人員罪,案件開審。警員供稱目擊男學生擲水樽,但同意水樽擊中警長或只是意外。
首被告郭賀彬(16歲)為中三學生,否認於今年3月8日,在屯門杯渡路附近商場V city襲擊軍裝警長郭劍威。次被告陳明鳳(21歲)為大學三年級生,亦否認於同日及同一地點,妨礙軍裝警員鍾浩揚執行職務。控方指2人均沒有案底,警誡下首被告否認擲水樽,聲稱只是吹哨子叫現場人士離開,而次被告則保持緘默。
官質疑警趕人理由
報稱受襲的郭劍威加入警隊22年,供稱案發時正調查一宗打鬥案,現場有近百人聚集,十分嘈吵,但聽不清在場人士說甚麼。他上前驅散人群,其間被一個膠水樽擊中左上胸,但他看不到誰人施襲。裁判官聞言即反問他:「你又聽唔到人哋講咩,點解要驅散人哋離開?人哋唱國歌唔得㗎?」他回答自己用詞不當,改稱當時在勸喻人群離開。他亦否認辯方指他說謊及虛構擲水樽情節。
負責拘捕的鍾浩揚供稱目擊首被告擲水樽,上前拘捕對方時獲郭協助,他遂向郭稱「呢個人攞水樽掟你」。他制服首被告期間,次被告突從後拉着首被告右肩企圖「搶犯」,雙方拉扯近30秒。他指次被告最後甩手並且被捕。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TMCC655/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