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科羅拉多州28歲男子霍爾姆斯(James Holmes)2012年在戲院播映《蝙蝠俠──夜神起義》期間,模仿「小丑」在戲院內亂槍掃射,造成12死70傷,法院經過逾3年聆訊,前日重判他12次終身監禁,另加法例上限的3,318年刑期,不准假釋。
殺12人沒判死 受害人家屬失望
判刑一刻,生還者、家屬及陪審團不禁展露出歡笑,並與檢控官和執法人員相擁慶祝,有人高聲指罵霍爾姆斯是「輸家」,部份人忍不住喜極而泣,但亦有受害者對他未被判死刑感到失望。痛失女兒的梅德克說:「我為事件完結鬆一口氣,但我不認為會永遠結束,我還常常想着女兒。」另一位喪子的母親表示,耹訊已成為她的全部生活,對今後前路一片茫然。
法官薩穆爾(Carlos A. Samour Jr.)形容霍爾姆斯是個憤怒但頹廢的人,不但放棄生活,更將仇恨轉化成對無辜者的謀殺及傷害,「幾乎不可能理解一個人如何能做出此等行為,法院希望被告永遠不能向自由社會踏出一步」,因此判予法律可用的最高刑期。
在12人陪審團中,11人認為應判霍爾姆斯死刑,1人支持終身監禁,由於科羅拉多州法律規定死刑須獲陪審員一致同意,令他避過一死,但仍要為殺死12人被判12次終身監禁,同時為70宗企圖謀殺罪判監3,312年,以及因持有爆炸品判監6年。
霍爾姆斯的母親周二在庭上作證時,稱兒子已為殺人感到悔恨,又指他患有精神病及須服藥,難以表達自己。
由於他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更生部門會在60日內,決定是否安排他在精神病院或州外服刑。他不會為刑期作上訴。
美聯社/路透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