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院將 癌病患心肺 移植兩人至摘取腎臟 才發現死者有腫塊

威院將 癌病患心肺 移植兩人
至摘取腎臟 才發現死者有腫塊

【本報訊】威爾斯親王醫院錯誤將癌症病人的心肺,移植予另外兩名病人。該病人因急性中風,本周二於威院病逝,院方檢查後認為器官適合移植,將心、肺、肝及腎逐樣摘除,但在摘取腎臟時才發現病人右腎有個直徑約1.5厘米的腫塊,經檢驗證實為腎癌,但心及雙肺已移植予另外兩名病人。
記者:陳凱迎

該名51歲女病人在周二晚因急性中風腦幹死亡,其家人同意捐出其腎、肝、心及雙肺,遺愛人間。威院當晚按捐贈器官既定指引,為她進行包括腎臟超聲波掃描、尿液分析、支氣管鏡、血清化驗、胸部X光及冠狀動脈造影等檢查,評估後認為器官情況良好,適合用作移植。
摘取手術於翌日早上約9時開始,依次摘取心、肺及肝臟,並立即運送到瑪麗醫院準備移植到3名受贈病人。同日下午2時55分,威院醫生為捐贈者摘取腎臟時,發現右腎背面有一個直徑約1.5厘米的腫塊,院方即時通知瑪麗醫院,但當時瑪麗醫院正將心臟及肺部分別移植至兩名病人體內。

專家料擴散風險低

緊急冷凍切片化驗報告證實為捐贈者罹患腎細胞癌,威院經評估後遂決定不將一對腎臟移植予病人。瑪麗醫院亦決定不使用該肝臟作移植,但據悉,該院肝移植團隊當時已為等候換肝的病人,開始進行前期手術,需臨時終止手術。
瑪麗醫院已向接受心臟及肺部移植的兩名病人家屬解釋情況,院方會安排所需檢查及跟進。
據外國文獻顯示,若腎癌捐贈者腫瘤為1至2厘米,移植者出現癌症風險為0.1至1%,屬低風險。摘除病人腎臟時身在現場的威院泌尿外科顧問醫生侯仕明指,該名捐贈者本身體形略胖,醫生摘除其腎臟後,需清理包圍着腎臟的脂肪和組織,結果清理乾淨後始發現有關腫塊,但他強調,細於3厘米的腫塊,屬於早期腎癌,已擴散至其他器官的風險低於1%。
香港移植學會前會長周嘉歡指,今次未有移植病人腎臟,癌細胞隨移植影響受贈病人的風險不大,但一般情況下,如知道死者本身罹患癌症,不會安排捐贈器官。
醫管局過去曾發生移植後發現捐贈者患癌個案。包括2012年,一名捐出心、肝、腎及眼角膜的病人,證實患胸腺瘤,最後心臟及眼角膜沒被採用,一名病人已接受肝臟移植,兩人移植腎臟;2007年一名病人捐出肝及腎,4人受惠,但發現捐贈者肺部有1.4厘米的淋巴上皮瘤。據悉上述7名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至今沒發現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