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康文署計劃最快今年底將活化及管理尖東海濱的合約直接批予新世界發展,合約長達20年至2035年。康文署解釋,活化及管理尖東海濱並非地產項目,不涉公帑,新世界亦無錢賺,屬非牟利,所以毋須公開招標。不過,政府的公私營合作指引規定,不涉公帑都應公開招標,今次卻為新世界破例,是自相矛盾。
黎廣德:政府自相矛盾
康文署副署長吳志華指出,活化尖東海濱非地產項目或商業採購,亦非賣地,新世界透過非牟利方式參與管理,不會收費。新世界亦不能在營運盈餘中取回活化工程成本,零售餐飲收益要用作維修設施,以及聘請清潔員工等營運開支,20年管理合約完成後如有盈餘,要全數交回給政府。整個海濱地段的地主仍是康文署,將來由新設立的管理委員會及諮詢委員會監管,若管理不符要求,可提早終止合約。
吳志華又指出,2004年啟用的星光大道管理合約20年,仍有9年未完結,新世界有責任維修好星光大道,將項目交予新世界只需用新合約取代舊合約。但如果將項目公開招標,就要與新世界中途解約,可能引起法律訴訟。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指出,過往多個歷史建築交由非牟利機構活化的項目,都要經過公開招標。而不少活化項目都無錢賺,例如元創方就蝕錢。涉及自然保育地點的公私營合作保育試驗計劃,都公開給財團申請。政府的公私營合作指引規定,不涉公帑都應公開招標,而涉及土地項目更不應繞過招標程序。政府以往的做法及政策都是公開招標,今次卻為新世界破例,是自相矛盾。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