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記者錯引專家評論

霸王:記者錯引專家評論

【《壹週刊》涉誹謗案】
【本報訊】中草藥洗髮水生產商霸王集團控告《壹週刊》誹謗兼索償逾6億元案,霸王一方昨繼續結案陳詞,批評涉案女記者幼稚,投訴人向她提供新聞故事便相信,作出不負責任的偵查報道。而該記者知道對於二噁烷是否致癌,不同學派有不同學說,但她卻選擇性只寫支持致癌一方的論說。
原告霸王一方指,女記者有進行資料搜集及向專家查詢,但卻錯誤引述專家評論,如女記者承認在引述受訪的城市大學生物及化學系教授林漢華說法時,指若洗頭水的二噁烷含量達10ppm屬危險邊緣,實為記者自己判斷。
至於報道的標題原為「霸王含致癌物」,但最後卻變成「霸王致癌」,原告認為更改標題目的是為煽情。案件周六續訊。
案件編號:HCA1109/10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