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標準工時委員會昨聽取政府經濟顧問的研究報告,分析指若標時訂於每周44小時、超時補水為1.5倍,整體行業的薪酬成本開支料增加逾103.8億元,6,990間企業轉盈為虧,涉及約18.7萬名僱員。但勞方委員批評,研究是假設僱主以盈利抵銷全部薪酬開支增幅,脫離現實,旨在製造恐慌,嚇退僱主。據了解,政府也承認假設是建基於極端情況。
記者:王家文
報告評估不同標時政策對僱員及企業的影響,分別將標時定於每周44小時、48時及51小時;工資水平則月薪1萬元、1.2萬元及1.5萬元以下;超時補水為1倍、1.3倍及1.5倍,共27個參數組合。分析指若僱員總工時不變,僱員平均薪酬增幅介乎0.7%至9.5%;若扣減至標準工時,平均薪酬減幅介乎10.2%至15.8%。
僱主勢將成本轉嫁消費者
報告也指出,在不同工時政策下,企業每年薪酬成本增幅由1.03億元至103.82億元不等。若採取最寬鬆政策,即每周工作44小時,超時補水為1.5倍,工資水平為1.5萬元或以下,假設僱主以盈利抵銷100%薪酬開支增幅,有6,990間企業轉盈為虧,涉約18.7萬名僱員;即使減半,以盈利抵銷50%薪酬開支增幅,也有4,730間企業由盈變虧,當中以批發及進出口貿易、飲食及零售業最受影響。
標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表示,委員同意要立法規管工時政策,但不應一刀切執行。資方代表劉展灝質疑,若再調整工時及補水幅度,中小企未能負擔。勞方委員梁籌庭反駁,企業面對經營成本上升如加租等,會透過加價等方法轉嫁消費者,絕不會獨自承擔。他批評研究評估是脫離現實,製造恐慌,「僱主一聽到咁嘅情況,肯定唔支持行標準工時啦」。
另一勞方委員周小松也批評有關假設是「斷估」,缺乏可信性,「僱主第一時間肯定係轉嫁」,繼而調整工作流程省減成本,「𠵱家兩個假設都冇人信」。
叙福樓集團董事總經理黃傑龍表示,若推行標時會增加經營成本,「一定選擇加價」,但要視乎市場接受情況,或參照外國企業縮減營業時間或日數以抵銷人工開支。他認為,標時原意是讓僱員增加休息時間及有合理加班補水,但本港面對勞工短缺,社會需作深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