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虐兒判守行為

繼父虐兒判守行為

【本報訊】44歲繼父不滿7歲繼子於浴室玩水,遂拿衣架打其背部三下,並取出30厘米長的牛肉刀指嚇他,揚言斬其手指。裁判官接受讓他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但不忘斥責他:「繼子得7歲咋,係浴室玩水有乜嘢唔妥?」並指他用牛肉刀恐嚇人,成年人也會感驚慌。
案情指羅姓被告為案中男童的繼父,2013年起與男童及男童母一同居於天水圍。今年7月15日下午,被告看到男童於浴室玩水,遂取衣架打背脊及用牛肉刀指嚇他。8天後有人報警揭發事件。被告於7月28日被捕。
案件編號:TMCC 2156/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