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次被捕的申索人當中,最年輕僅22歲,據悉因為他工作年資淺,強積金供款僅得4,000元,但因為手頭緊竟肯甘墮法網,而扣除財務顧問公司的三成佣金(即1,200元),實質落袋僅2,800元,卻因此要付出沉重代價,不但惹上官非,甚至隨時留有案底。
強積金制度問題多
強積金制度自2000年12月實施,至今供款近270萬人,直至今年6月底,強積金計劃的淨資產值達6,201億元。可是制度推行以來問題多多,受託人基金收費被轟昂貴,蠶食供款人的回報,甚至不少出現虧損,應付退休支出能力受質疑。在輿論壓力下,強積金出現多次修改。去年6月,供款的最高入息水平由2.5萬元增至3萬元,僱員供款額為入息5%,僱主亦均須為僱員供款其入息的5%。近年更推出半自由行(僱員自選安排),降低受託人基金的收費。
倘欲於65歲前提早取強積金,供款人必須年滿60歲及已退休,要經宣誓證明;永久離港;過往一年沒供款,戶口結存少於5,000元等,並表明日後不再工作;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及身故等。
■記者曾海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