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騙6同袍借貸候懲

警長騙6同袍借貸候懲

【本報訊】一名中區警長在2012年至2013年間,藉姊姊患癌急需醫療費、為女兒申請學生簽證、提款卡失效等不同理由,向6名同袍包括直屬下屬索取及騙取借貸,涉款近13萬元。他昨向法庭承認欺詐、訂明文員收受和索取利益等10項罪名,還柙下月11日以待背景報告判刑。

求情指女兒被迫輟學

被告丘俊傑(40歲)被捕後已停職,辯方求情指其姊確實患癌,醫療開支達60萬元,在2013年去世。被告女兒本於英國留學,因19歲後不再獲政府資助,被告無法負擔學費,女兒被迫輟學返港。
法官指案情非常嚴重,被告違反誠信,行為犧牲了公務員及警隊誠信,判監幾乎無可避免。控方並申請要被告向政府歸還5.81萬元。案情亦指,被告首次以姊姊急需化療費為由騙取得來的6萬元款項,分別用於償還舊債、買相機和供其賭波之用。
案件編號:ESCC1551/15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