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破產例 許仕仁消瘦出庭

違反破產例 許仕仁消瘦出庭

【本報訊】因貪污於去年底被判囚7年半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圖),服刑後昨首次露面,變得消瘦的他由囚車押解至法院。原來已被頒令破產的許去年11月尾沒依時提交其入息及財產資料,遭破產管理署票控。他昨認罪,稱當時因應付貪污官司未有依時提交資料,被罰款2,000元。

沒依時交財政說明書

資料顯示,許在2013年11月27日被高院頒令破產。《破產條例》規定,任何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須在每一周年日向受託人呈交一份說明書,說明他在上一年度的入息及財產詳細資料。
許仕仁昨由囚車押解至東區裁判法院,他變得消瘦,在庭上不時向裁判官馬保華點頭微笑。許以英語答辯,傳票指他在去年11月27日沒呈交2013至14年度財政說明書,許聽過後說「Yes sir」。裁判官在庭上覆述一封由許的律師呈交法庭的信件,稱去年11月尾許涉及高院聆訊正進入結案陳詞階段,被告才沒依時提交財政說明書。
控方指許首次犯下同類罪行,裁判官指首犯者通常會判罰款2,000元,遂判許相同罰款。辯方要求法庭給許14日支付罰款,裁判官准他在下月30日前繳交。代表律師在庭外指,許近日已補交有關說明書。許仕仁於去年12月判囚7年半,其上訴聆訊將於11月2日進行。
案件編號:ESS17659/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