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卡主違法或連累買家

登記卡主違法或連累買家

【法律責任】
為應付手機卡實名制,不少電話卡攤檔檔主正大量使用他人證件冒認買家為內地手機卡登記,公安警告以虛假資料作實名登記乃屬犯法。

本港一卡兩號儲值卡暫不受實名制影響。

宜改用一卡兩號卡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冒名卡的登記卡主是不法分子,或電話號碼曾經被利用作犯罪如詐騙,有可能會令接手的買家惹上麻煩或被公安調查。
陸偉雄建議,港人用家最好還是依法向內地電訊商提供真實個人資料以作實名登記,假若擔心私隱外洩,陸認為可考慮改用在本港頗流行、暫仍毋須作實名登記的一卡兩號儲值卡以策安全。
深圳律師龔楚則認為,買了內地冒名電話卡買家暫毋須過慮:「因你是從攤檔上買電話卡,真正的責任不在你而是在檔主,他應該賣給你符合國家要求的產品。如果真的追究法律責任,賣電話卡檔主才是真正的盜人身份者。」
■記者彭碧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