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乳癌是指身體有迹象顯示癌細胞已離開原發器官,通過血液轉移至其他器官。所以治療主要依靠藥物,經血液循環,去消滅潛在或已經轉移到其他器官繁殖的癌細胞。
有一位60多歲的病人,她覺得一邊手臂軟弱無力,又有些痛,以為是筋骨問題,去看骨科醫生,才發現右腋窩神經線受壓,再進一步檢查,正電子掃描發現乳房有陰影,腋窩淋巴有發大,以及包圍着了鎖骨後的神經線,難怪她上肢無力,骨亦數處部位有轉移。雖然乳房腫瘤摸不到,但乳房超聲波和X光看到,抽組織檢查,證實是原發性乳癌。
她的家庭醫生問我,可否割掉乳房及淋巴,做電療,然後打針吃藥。直覺上這建議似乎很有邏輯,但忘卻了這是第四期乳癌,乳房切除了,也不能根治,只有靠藥物控制病情。現在用藥,是根據癌細胞特性,去決定哪一種藥適合。若轉移的癌細胞用藥後收縮了,才是考慮割除乳房腫瘤的時候。
另一位40多歲病人,確診乳癌時有淋巴轉移,正電子掃描發現肝臟有一粒腫瘤,抽針證實來自乳癌,即第四期。腫瘤屬HER2(Human 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 2)型,化療兼靶向治療一齊用。六針化療完成後,再掃描腫瘤影像,已完全消失,於是為她進行全乳及腋窩淋巴切除,跟着做電療,繼續打抗HER2針,做了3年,每年再做掃描,都看不見癌蹤。術後定期檢查,尤其留意肝臟,至今已7年了,都看不見新的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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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儀醫生 香港乳癌基金會創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