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光天化日下在街頭被兩名兇徒斬至重傷。此案近判刑,法官直斥行為兇殘冷血,嚴重挑戰本港法治,重囚十九年。二人聞判瞪眼發呆,垂頭喪氣。
相信劉進圖和廣大市民一樣,促請警方繼續調查、行動,將買兇傷人的幕後主謀揪出,繩之於法──「刀手」和「車手」落網,更兇殘冷血的「黑手」,仍逍遙法外,大家心知肚明。
為了十萬元,「收錢做嘢」判十九年,雖扣除假期等不必坐足,但同為卅九歲的被告,出來時已五十多,近乎花甲老翁,計一下,當打之年平均月薪是四百多元?不會吧,那安家費掩口費補償大家亦心知肚明了,因他們拒供出主謀。
其實何止這個?所有不公義黑幕,即使呼之欲出,仍奈之何?
看看安老院及「鬼廈」種票勾當、等埋首副、割讓海濱、官商勾結、浪擲公帑、用人唯親……還有個喚Anthony的人代表「公司」、「金主」,聲稱資助十一月區議會參選者十五萬元,目的在𠝹票,打擊泛民,被傳媒放蛇揭發了……
那些並非什麼要員,統統只屬上竄下跳之「馬前卒」、「爛頭卒」,為主子差使勞役,吆喝開路,奔走效力,賺取微利。唐韓愈詩:「一為馬前卒,鞭背生蟲蛆」。但有名有姓仍甘當奴才兵卒?就是賤,當然,利益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