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旅遊包括吃喝玩樂,較有深度的會探討風土人情,當旅遊的人數上升,意外便增加,自然有死傷的可能。出事以後,之前購買了旅行團、機票或酒店的消費者,一定想知道如何處理?應否繼續前往,或如何可以把付出了的東西保留,甚至是退款。
這是對旅行社、酒店、航空公司及消費者的考試。從法律的層面,它們可以不用理會客戶,只是今時今日,用這態度做事如同趕客。曼谷爆炸後,相信沒有多少人會冒險前往,去的人應了解當中的風險,以及對別人構成的負擔。倒是航空公司有較好的經驗,容許顧客更改行程而不另收費,不足的要補回,有餘的不可以取回,而取消機票要收取費用,雖然不算是最好的安排,但總算為客戶設想,是較有社會責任的做法。
旅行社其實是中介人,多要看看航空公司或酒店的安排如何才可跟進。有國際知名品牌的酒店在處理客人的訂房時與平日的客戶服務判若兩人,從考試的層面,肯定是不合格,甚至是零分。它們最初不肯作任何另外安排,客人的機票更改了,難道還可以往曼谷麼?它們又再提出延至10月,相信10月的曼谷仍然不安全。
旅行社是國際級的大型旅行社,從前它的網上服務一流,有事用電話找它們時卻是三流。現在改善了,電話可以接通,但似乎在處理危機時欠缺經驗,以其規模,與酒店商討為客人爭取在非常時期退款或延期應沒難度。叫人去送死的旅行社及酒店,與款待背道而馳。
李兆波
中文大學商學院助理院長
會計學院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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